为切实加强我院学生公寓管理,创建安全、文明、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,推进学生寝室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,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,展现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,提高学生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的能力,特开展“文明先进寝室”评比活动,具体评选办法如下:
一、评定范围
分院17、18级学生寝室。
二、文明先进寝室建设基本标准
1.学风学貌。宿舍学生有较高的政治素质,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,爱国爱校,团结和睦。有浓厚的学习氛围,学习勤奋,刻苦钻研,有创新意识,学习成绩良好。
2.基础文明。宿舍学生有良好的道德修养,明礼诚信,遵守安全纪律和大学行为规范。有鲜明的文化特色,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,全面展示个人才艺技能,宿舍文化丰富多彩。
3.卫生习惯。宿舍内务规范,布置美观大方,格调健康高雅,无乱贴乱画。室内清洁,被褥叠放整齐,物品摆放有序。
4.安全意识。无抽烟、酗酒、私拉乱接电器、网线现象,不私自拆装电源,不(存放)使用违章电器,不(存放)使用煤炉、酒精炉、煤气罐、汽油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等,不(存放)使用法律明令禁止的枪械(包括汽枪)、弹药、管制刀具、兴奋剂、“笑汽弹”等对个体生命造成危险的物品。
5.纪律意识。无晚归、夜不归宿,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,不在寝室内、楼道大声喧哗、弹拉乐器、打球、聚众打牌、打麻将、喝酒等,无从楼顶、墙脚或其他学生公寓翻墙、翻阳台、翻窗入室等行为。
三、文明先进寝室评定细则
1.基础分:以卫生成绩为基础分,女生寝室基础分≧90分获得基本资格,男生寝室基础分≧85分获得基本资格;
2.加分:全部成员获得学院奖学金的寝室加10分;半数及以上成员获得学院奖学金的寝室加7分;一半以内成员获得学院奖学金加3分;
3.基础分≧90/85分获得基本资格的寝室中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直接取消评比资格:
(1)寝室内成员无正当理由晚归2次及以上;
(2)寝室内成员无故夜不归宿情况1次;
(3)窜寝过夜1次;
(4)留宿外人行为1次;
(5)寝室内养宠物2次;
(6)寝室内存放重大危险品、化学物品、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桶。
(7)寝室内寻衅滋事;
(8)寝室内成员私自换寝行为1次;
(9)寝室内有抽烟、赌博、酗酒等不良行为;
(10)不服从管理,顶撞管理人员,屡教不改的寝室取消评比资格;
(11)其他违反校纪校规、法律法规行为被处分。
四、文明先进寝室评定时间、原则和程序
1.评定时间:2019年10月,实习期间不再评定文明先进寝室。
2.评定原则:按照年级分组,每组根据该组总寝室数的前15%进行评定,必须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和“宁缺毋滥”的原则;
3.评定程序:综合学期内学校、学院、分院、滨江后勤对学生寝室检查反馈的所有结果进行评定,由自律委负责具体评定工作,评定结果报学工办审核,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。
五、奖励办法
1.获得“文明先进寝室”荣誉称号;
2.奖励奖品。
六、附则
本办法由医药技术与管理分院学工办负责解释,由分院自律委负责具体实施。
医药技术与管理分院
学工办
2019年10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