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院,各班级,各位同学:
为了更好地规范我院高技能学生的大学生活,营造良好的学生公寓环境,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与身心健康发展,特制定《继续教育学院高技能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》,现印发给你们,希望各分院认真组织学习,充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生公寓安全稳定。
请各分院于2017年4月10日前上报学习总结。
附件:关于下发《继续教育学院高技能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》的通知.pdf
浙江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2017年3月23日
咨询地点:1.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23号楼117室 2.杭州市滨江区至善路337号往南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南校区博爱楼1520室 邮 编:310053 招生咨询电话: 0571-86633311/0571-866333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