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为规范管理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,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、有序开展,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,增强学生劳动实践能力,根据《医药技术与管理分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暂行办法》文件精神,拟定申请勤工助学岗位要求如下:
一、本院高技能人才培养在校学生。
二、学有余力、自愿申请、信息公开、扶困优先、遵纪守法的原则。
三、申请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道德品行良好;学习努力,成绩合格;身体健康,生活俭朴,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工作。学习成绩优秀、家庭经济困难者可被优先聘用。被聘用人员原则上只能在一个勤工助学岗位工作。
四、申请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须以书面的形式提交《医药技术与管理分院勤工助学申请表》纸质一份。
五、学院联合用人单位对申请者进行审核、选聘。
六、学生进行勤工助学活动,原则上应限于假期和课余时间,不得以参加勤工助学为由缺勤,或者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。学生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的,学院有权调整或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。
七、岗位需求见《医药技术与管理分院勤工助学岗岗位人员需求表》。
学生自主申请,辅导员推荐。请各专业辅导员于 2016年12月19日15:00前将《医药技术与管理分院勤工助学申请表》以纸质形式报至院学生处。
联系人:关洋益
联系电话:0571-86633325
地址:浙江中医药大学23号楼420室
附件1:医药技术与管理分院勤工助学申请表
/www/wwwimg/Uploads/files/附件1:医药技术与管理分院勤工助学申请表.xls
附件2:医药技术与管理分院勤工助学岗岗位人员需求表
附件3:医药技术与管理分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暂行办法
/www/wwwimg/Uploads/files/附件3:浙江中医药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.doc
浙江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医药技术与管理分院学生处
2016年12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