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全体师生:
根据班级自荐、学院审核,我院拟授予15级护理(1)班院“先进班集体”称号。广大师生可比对《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班集体建设的指导性意见》(见附件1)的条件和要求,对拟授予班级予以监督,如有异议请向院团总支反映。
公示时间:11月1日—5日(共5天)。
联系人:谢老师。
联系电话:86633311。
附件1: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班集体建设的指导性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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