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 :
根据《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班集体建设的指导性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的规定,分院学工办将开展2023-2024学年院级“先进班集体”的申报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我分院2022级、2023级全日制高技能学生班级。
二、评选条件和主要指标
(一)评选条件
1.全班同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,遵守国家宪法和社会公德,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尊严,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2.全班同学团结友爱,热爱集体,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积极开展“学雷锋,树新风”活动,并做出显著成绩。
3.全班同学学习勤奋,学习成绩优良,平均学分绩点较高,奖学金获得者的比例较高,学历考试通过率较高。
4.全班同学创新意识比较强,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和职业技能训练并取得显著成绩,获奖人数(次)比较多,相关专业职业证书获得者比较多。
5.全班同学坚持体育锻炼,体育成绩优良率和体育测试达标率比较高,体育竞赛获奖人数(次)比较多。
6.全班同学自觉保持个人内务整洁,积极搞好宿舍和环境清洁,在寝室文化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。
7.全班同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,并做出显著成绩。
8.班委、团支委团结协作,形成领导核心,学生干部以身作则,作风正派,工作积极,起模范作用,在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方面做出显著成绩。
(二)主要评选指标
1.全班补考率低于20%;
2.杜绝考试作弊、抄袭作业、实习报告等行为;
3.课堂纪律好,课堂违纪率低于10%;
4.考勤制度健全,有完整的考勤记录,到课率85%及以上;
5.全班整学年受各种处分学生人数不超过5人,无严重警告及以上违纪处分;
三、评选比例
本分院2022级、2023级班集体总数的20%的比例推荐先进班集体参加评选。(如不符合条件,可不推荐)。
四、评选程序及条件
1.申报。各班级按照规定条件,全面总结本班的成绩和经验,向学工办提出申请;
2.推荐。学工办对先进班集体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和遴选,并按20%的比例确定候选材料,认真核实数据,填写推荐意见;
3.审批。分院组织召开评审会议,评选出先进班集体,并应发文件;
4.表彰。分院将分院“先进班集体”标兵班级向学院推荐,学院在迎新年晚会期间对获得院级先进班集体标兵的班级进行表彰。
五、申报要求
1.上报的纸质材料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,并提供电子稿。
2.以上材料请各班级于10月30日前一式一份纸质版交分院学工办1520办公室,并发送电子稿到540430889@qq.com,联系人:谢老师;联系电话:86633311。
六、奖励办法
获得学院“先进班集体”荣誉称号的班级,学院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表彰。
附件2: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班集体建设的指导性意见;
浙江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医药技术与管理分院学工办
2024年9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