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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6-2017学年医药技术与管理分院 “优秀寝室长”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7-10-31 14:15:40 来源:本站 点击: 492 【字体:

各班级:

   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寝室管理,促进学生寝室精神文明建设,构建和谐奋进的公寓文化氛围,《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宿舍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》和《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深入推进班集体建设的指导性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的规定,学院决定开展2016-2017学年度“优秀寝室长”评选工作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要求及对象

    各班级根据《意见》中的学生公寓建设标准,结合本学院的评估工作实施细则,进行推荐。评选对象为医药技术与管理分院2016-2017学年度担任寝室长的高技能全日制在校学生。

二、评选名额

“优秀寝室长”评选比例为学院寝室长总人数的25%,所在学院给予表彰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1、学生寝室长任期至少满半年,评选年度无补考课程,个人无任何违纪、处分记录。

2、团结同学,乐于为同学服务,受到同学的信任和拥护;关心同学,办事公正,处处以身作则。
3、模范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章制度,认真履行学生寝室长的职责,积极开展寝室文化活动;工作热情、主动、积极,能充当老师的得力助手。

4、能够密切掌握本寝室同学心理健康状况及思想动态,并向辅导员(班主任)及时汇报异常情况。

5、所在寝室学风、纪律、安全和日常卫生等方面表现良好,寝室卫生无整改记录,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,无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记录,寝室及全体成员本学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,寝室成员和睦相处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1、个人自荐或寝室成员推荐。学生寝室长根据评选条件认真准备申报评选材料,填写《医药技术与管理分院“优秀寝室长”申报表》(附件1) 

2.学院审核。院团总支汇总“优秀寝室长”申报材料,确定优秀寝室长拟定名单并批准。

3、公示。各学院将“优秀寝室长”初步人选名单进行公示,广泛征求意见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
4、上报的纸质材料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,并提供电子稿。

5、以上材料请各班级于11月8日前一式一份交院团总支23431办公室,并发送电子稿到215526357@qq.com,联系人:罗老师;联系电话:86633311。

五、奖励方式

评选为学院“优秀寝室长”的,由各学院颁发相应证书,各学院可在各类评优评先、推荐入党中优先考虑。

  /www/wwwimg/Uploads/files/附件1:医药技术与管理分院“优秀寝室长”申请表.doc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院团总支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11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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