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7年6月1日-2017年6月23日进行,请各班级及时通知学生期末考试相关事宜,严格按照规定参加考试。考试期间考生如需请假,一律由教务处审批,擅自缺考者作“旷考”论处,并在成绩单上注明“旷考”字样。具体期末安排详见附件。
附件:医药技术与管理分院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安排表
浙江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医药技术与管理分院教务处
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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